歙县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
时间:2012-01-16 10:05:03
县政府强调:中小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,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,事关社会和谐稳定。维护学生生命安全,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,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。要面对歙县地处山区、库区,山道弯多坡陡路窄,水域广阔,渡口众多的实际,又有着当前雨雪天气频繁,中小学生和幼儿乘坐机动车上下学数量越来越多,部分家长和学生安全意识不强,接送学生的车辆质量和司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,超载现象比较普遍,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实际,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,深刻认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,彻底消除隐患,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。
县政府要求安委办牵头,县安监、公安、交通、海事、教育、质监等部门参加,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船进行再次检查,逐车逐船建立档案。要求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《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,对现行运送学生社会车辆逐车验审,对符合条件的车辆,核发“非专用校车”标识,准予继续承运;对不符合条件的,严禁其承运学生。同时,对核准运送学生的车辆,加大路查力度,严禁无证(校车许可证、驾驶证、行驶证)运行,严禁超载超速,严禁违规运营。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再次印发《致家长一封信》,要求家长教育孩子不坐超载车,不坐病、险车,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;再次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,宣传交通安全知识,提高学生拒乘不合格车辆的自觉性。县内新闻媒体要集中开展以中小学校、幼儿园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宣传报道和公益性宣传,提升师生、家长和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,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,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,租用合格车辆不超载。以乡镇为单位,对专程运送学生线路及符合条件车辆进行招投标。对中标接送学生的车辆由县财政按单程票价30%的标准对车主进行补助,以解决乘员混装及超载问题。交通、公安部门要尽快完善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门口及周边的交通标志、标线、减速带、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,确保标志标线等各类安全设施齐全、醒目;在车流量较大的学校和幼儿园门口设置交警护学岗,在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以及学校、幼儿园重大活动等时段维护交通秩序,保持接送学生车辆通行无阻。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同时,教育及相关都门应根据季节特点,开展防火、防盗、防病、防食物中毒、防煤气中毒、防极端天气引发各类灾害等方面的教育;加强应急演练,提高师生熟练掌握防灾避险和自救自护技能,做到“人人讲安全、人人懂安全”。
歙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,分管交通、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,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安全领导组,加强对全县校车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。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、“谁监管,谁负责”、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、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部门职责,加强协调配合,健全联防联动机制,及时解决突出问题,形成保障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的强大合力。